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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信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的決策部署,加快構建集群梯次培育發展體系,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的指導意見》(皖政辦秘〔2023〕55號)和《安徽省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管理辦法(暫行)》(皖工信規劃函〔2024〕12號),經各市申報推薦、專家評審和公示,確定合肥市新能源汽車集群等10家集群為2024年度安徽省先進制造業集群,現將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各地要高度重視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發展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區相關工作體系,加強對集群的管理指導,規范政策資金的使用管理,培育壯大集群發展促進組織,強化對集群企業項目申報、平臺創建、稱號認定、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支持,推動優質資源要素向集群集聚。同時,認真梳理總結集群發展的優秀典型案例,積極開展宣傳推廣。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已認定的省級集群實行動態管理,適時開展集群發展情況評價考核,積極推動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向更高水平邁進提升。
附件:2024年度安徽省先進制造業集群名單
安徽省制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4日
附件
2024年度安徽省先進制造業集群名單
序號 集群名稱
1 合肥市新能源汽車集群
2 合肥市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集群
3 蚌埠市高端綠色食品集群
4 滁州市新一代電子信息集群
5 滁州市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集群
6 蕪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網聯汽車集群
7 蕪湖市通用航空集群
8 宣城市高性能密封件及輕量化汽車零部件集群
9 池州市半導體集群
10 安慶市新能源汽車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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