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骨科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按照1983年6月1日我國經濟委員會和*批準試行的醫院污水排放標準的要求,診所的污水經處理和消毒后應達到下列標準。
1.連續三次各取樣500ml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2.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于500個。
3.總余氯量為4~5mg/L。
4.污水與氯接觸時間不少于1小時。
設備清洗
設備主機下部有排污口,可進行清洗排污,清洗時在水射器正常工作狀態下,打開反應室放空閥,關閉反應室空氣進口閥,打開反應室反沖洗閥,約半小時即可,然后關閉反應室放空閥,關閉反應室反沖洗閥,打開反應室空氣進口閥,關閉原水進水閥。
注意:正常情況下,應該每月清洗一次。
處理范圍
牙科 城鎮醫療衛生服務中心醫院 鄉鎮醫院整形醫院社區醫院 眼科
中醫院 研究所美容醫院寵物醫院 婦幼醫院眼科醫院敬老院 實驗室
社區門診 齒科口腔醫院牙科醫院 社區衛生院小型衛生室 急救中心
鄉鎮衛生院 兒童醫院肛腸科醫院 美年大健康體檢中心 病房衛生室
療養院美容院 街道醫院*醫院 機關醫院中心醫院 美容醫L機構
手術室檢驗中心 研究所醫療門診 附屬醫院門診部 檢驗科工人醫院
中心血站血液中心 結核病防治所 口腔牙科門診 鐵路醫院地段醫院
疾控中心兒童科醫院 五官科醫院 小區衛生院 微整形醫院腫瘤醫院
體檢中心牙防醫學醫院 附屬醫院 綜合醫院 腦科醫院口腔門診醫院
專科院綜合醫院社區醫院 整形科 手術室 傳染醫院血管醫院養老院
一級強化處理
對于綜合醫院(不帶傳染病房)污水處理可采用“預處理→一級強化處理→消毒”的工藝。通過混凝沉淀(過濾)去除攜帶病毒、病菌的顆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劑的用量,從而避免消毒劑用量過大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醫院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一般采用混凝沉淀、過濾、氣浮等工藝。過濾的固液分離方式需要反沖,操作管理較為復雜,而氣浮工藝中氣體釋放易導致二次污染。所以醫院污水中一般采用混凝沉淀工藝。醫院污水經化糞池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前部設置自動格柵,調節池內設提升水泵。污水經提升后進入混凝沉淀池進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進入接觸池進行消毒,接觸池出水達標排放。
調節池、混凝沉淀池、接觸池的污泥及柵渣等污水處理站內產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運。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強化處理適用于處理出水終進入二級處理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