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凌晨,秘魯首都利馬,196個國家和地區的氣候談判代表達成了一項新的氣候協議。在此次*的氣候協議框架內,*要求所有成員都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作出貢獻,而在過去的制度下,這一要求只針對發達國家有效。
不過,協議出來之后也招致了一些環保人士的批評,他們認為該協議依然缺乏力度。非政府組織樂施會氣候變化與貧困項目官員呂美告訴澎湃:“利馬大會沒有落實,可以說為2015年一年的談判留下了非常艱巨的任務。”
2014年12月14日,經過十三天密集磋商,一年一度的*氣候變化會議在加時32個小時后,于14日凌晨在秘魯首都利馬閉幕。
首份要求所有成員減排的氣候協議
正如過去多次冗長的氣候談判一樣,利馬氣候大會比原定計劃時間“拖堂”了30余個小時,就在眼看著談判要破裂時,大會主席宣布休會1小時供各方討論修改的文本草案,隨后主席以出人意料的快節奏,在幾分鐘內一錘定音,形成了一份5頁外加一份附件的協議。
協議說,所有成員都須在明年6月前提交各自的減排方案(自主決定貢獻,INDC),這些方案隨后將會被公布在上。另外,在明年11月1日之前*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會對所有成員的方案做一個綜合性的評估,以檢驗各成員的承諾加起來是不是能夠達到將氣溫上升控制在2℃的目標。
這些努力都將作為明年巴黎氣候大會的談判基礎。
巴黎氣候大會被人寄予厚望,這是因為現行的減排制度源于1997年簽署的《京都議定書》,議定書的有效期將在2020年結束。舊的制度行將就木,巴黎大會的任務,就在于建立基本的2020年后的氣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