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醫院污水排放量
1、新建醫院
新建醫院污水排放量應根據《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建質[2003]4號進行取值設計,做到清污分流,節約用水。
2、現有醫院
1)污水排放量根據實測數據確定 2)無實測數據時可參考下列數據計算
(1) 設備齊全的大型醫院或500床以上醫院:平均日污水量為400~600l/床.d,kd=0~2,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2)一般設備的中型醫院或100~499床醫院:平均污水量為300~400l/床.d,kd=2~5,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3) 小型醫院(100床以下):平均污水量為250~300l/床.d,kd=5,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2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分類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以床位數分為100、15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及1000以上等。
3 醫院污水水質
3.1 新建醫院
每張*污染物的排污量可按下列數值選用:
bod5:40-60g/床.d,codcr:100~150g/床.d,懸浮物:50~100g/床.d; 根據每張*污染物的排出量和1中水量計算新建醫院的設計水質。
3.2 現有醫院
污水水質應以實測數據為準。
4 醫院污水排放標準
4.1 現有標準
現在執行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將醫院污水按其受納水體不同的使用功能等規定了相應的糞大腸桿菌群數和余氯標準,對cod、ss等理化指標無特別要求,只需達到要求相對較低的其他排污單位標準,且只給出余氯下限而無上限。
專科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根據現行標準,現有醫院污水處理工藝級別低,主要存在
(1) 懸浮物濃度高,影響消毒效果;(2)水質波動大,消毒劑投加量難以控制;(3) 消毒副產物產生量大,影響生態環境的安全;(4)余氯標準無上限,過多余氯危害生態安全等問題。
4.2 新標準
為了加強對醫院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實施新的環境標準體系,國家已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編制《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1、新標準對醫院產生的污水、廢氣和污泥進行了全面控制,在強調對含病原體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時,兼顧生態環境安全。
2、在生物指標上,新標準對排入下水道與排入水體的醫院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標準嚴格區分醫院性質,同時根據污水去向分為兩個等級,并在原有標準基礎上提出嚴格的控制各級指標。
3、新標準考慮了消毒效果和生態安全性問題,針對不同性質醫院及污水去向對消毒時間和余氯量均作了明確規定,嚴格了余氯標準的上限。
4、在理化指標方面,對排入地表水體的醫院污水和傳染病醫院污水的cod、bod5、ss、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等指標都在原有標準基礎上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以增強污水處理系統的抗風險性。考慮氨氮也消耗消毒劑,對氨氮也提出了嚴格的要求。